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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申请公告

    2022-06-14 17:30:02      点击:
      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中医药研究专项基金是按照《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由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与以岭药业共同设立的一个专项基金(以下称专项基金),旨在推动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中的临床应用。
      资助范围
      专项基金资助项目以推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中医药临床基础研究为目标,鼓励专项基金申请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个性化的研究,具体内容请参考专项指南(附件1)。
      所获资助可用于:材料费;以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为目的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应与研究目的直接相关。

      资助金额

      8万元(具体金额可根据项目方案进一步调整)。

      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学术依据、技术路线、资金预算、时间表及可行性描述等。
      2.必须是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中医药研究”为主题,研究设计为单中心研究。
      3.申请者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项目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与条件;鼓励青年科学工作者参与该项基金的申请。研究或调查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紧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中医药研究主题。
      4.申请人所在单位需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并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财务账户能接收课题研究经费并提供合规的财务票据。
      申请方法及流程
      项目申请者向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递交项目申请书,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在2022年06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lyyxkjxs@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模板见附件2。
      项目评选
      1、由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和协会批准后在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网站正式发布。
       2、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根据评审结果向申请成功单位下达项目批准通知。项目中标单位按要求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出具合规票据后由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向其拨付经费,经费只能用于该项研究及与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劳务费用与差旅费应控制在合理水平,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出具合规票据的中标单位视为放弃资格。 
      知识产权
      本专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学术成果,涉及发明专利归以岭药业所有,在不影响申请专利的前提下,经以岭药业书面同意,研究者可将相关研究成果整理后发表学术论文,且需注明资金来源自本项目。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与以岭药业公司为学术交流目的均有权无偿使用,且均有权无偿共享临床数据。
      项目咨询方式
      可通过邮件方式咨询
      项目管理邮箱:lyyxkjxs@163.com
     

     
      附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中医药研究专项指南
      项目名称: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研究
      研究内容:专项基金资助项目以推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救治的中医药推广为目标,以临床应用、适应症拓展为核心,鼓励针对Omicron变异株的致病特点、病理生理学特征及临床治疗等方面的相关研究,请各申请单位针对专项基金申请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临床及相关研究。
      考核指标:针对推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中医药救治为整体目标,重点突出探索Omicron变异株的生物学特性及致病特点、临床转归等方面相关研究,要求发表中医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救治/基础研究相关SCI专业论文/发明专利不少了2项。

      附件下载

      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科研基金申请书